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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是什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话题就是关于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刑事辩护法庭辩论技巧?
  2. 为什么情节严重的杀人犯还会有辩护律师?
  3. 当辩护人都觉得犯罪嫌疑人该死的时候怎么办?怎么辩护?
  4. 如何对被控特大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刑事辩护法庭辩论技巧?

1、有针对性,要针对指控的主要证据进行辩驳。

2、在法庭调查时埋下伏笔,到法庭辩护时引爆***。

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抓住公诉人的错误逻辑,适当引导,带他到阴沟里,并由此用他自己的理论导出无罪或罪轻的结论。

4、适当时机的“退一步讲”。

5、善于“察言观色”,要懂法官的表情,适当时加重解释,或一言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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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6、不要制作完整的“辩护词”,但要有完整的辩护提纲,法庭辩论要随机应变,看辩护词“照本宣科”式辩论不足取。

7、抓住第二轮辩护,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有重点,不要纠缠细枝末节。

什么情节严重的杀人犯还会有辩护律师

这是我们国家宪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赋予犯罪嫌疑人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义务保护被告人获得辩护。因此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内的一切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获得律师为他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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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种类似问题,网上一大堆,确实已经被讨论烂了。但这里我也简单说下我的观点。

对于这种问题,曾有人引用《圣经》中上帝耶和华想毁灭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座城而与亚伯拉罕发生的关于义人的对话来回答。大意就是,只要城中有10个义人,就赦免整座城(按《圣经》的内容来看,似乎城中连10个义人都没有)。这个经典故事类比到具体的人身上的逻辑结论就是,每个人可能是善恶的结合体。为了避免错判错杀,那么“宁可放过一千,也不错杀一人”就成了各国刑事诉讼法律的立法理论基础。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这类案件审判更要慎重,只要存在一丝无法排除的怀疑的,就不能定罪判刑。这种回答当然比较哲学范了。

其实不必援引圣经,有更简单的通俗理解方式。一国刑事诉讼法律(即程序法),不可能针对每一起刑事案件单独制定、单独适用。法律具有普适性,那么对待所有的刑事案件,无论在受害者家属眼中嫌疑人***作案事实是多么的铁证如山、其人性有多丧失等,都要一视同仁——都要经过合法程序审判后,才能定罪判刑。这就是程序价值。甚至可以换位思考,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刑事案件的受控方,当你亲身遭遇刑事控告时,你也希望不经审判直接给你定罪判刑么?既然你知道喊冤,那对于发生在他人身上的刑事案件,在审判之前,你又怎知没有冤情呢?即便犯罪事实铁证如山,是否有其他从轻处罚情节呢,是否应该给嫌疑人辩解的机会呢。我国发生过太多的冤案***事件,比如佘祥林、赵作海等案件,当年定罪判刑哪一幢不是“证据确凿”,可后来呢,都打了脸,打了公权力机关一记重重的耳光。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的重要意义所在,想定罪判刑,得经过合法程序才行。

给予犯罪嫌疑人充分的程序辩护权的另一重价值或意义在于,作为受害者一方,既然你坚称对方是作案凶手、死有余辜,那让其拥有合法辩护权又有何担忧呢?既然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朴素***观念,就应该相信法律可以给你公正的解决——对方有罪的,自然会受到应有惩罚。站在嫌疑人(作案凶手)角度而言,法律给予你充分的程序辩护权利,经过合法程序审判后,如果还认定你有罪,那你就得服判。

所以,刑事程序法的价值就在于,它能平衡双方,能保障绝大多数情形下双方都处于公平的地位。指控嫌疑人的,经合法程序审理后,若其真有罪的,自会受到严惩;喊冤否认的,你尽可以扯一切从轻处罚情节或法律漏洞,最终的结果也会让你心服口服——即便你本人不服,以大众视角,至少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判决

至于说生活中实际发生的冤案,那大部分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此外,人的理性是有限的,法官不是上帝,无法洞察一切客观真实,法律也不是万能的手段,它只是一种相对最为公平公正的方式。所以有时你作为受害者却苦于没有证据指控对方,对方逍遥法外却得不到惩治。对于这种情形,由于证据是诉讼的脊梁,一切看证据说话。如果你真遭遇“哑巴吃黄连”的情形了,那就不是人类理性可以解决的了。毕竟人无法站在上帝视角俯视一切,一切正义都是相对的正义,于诉讼而言,法律只能保障双方在法律规则下处于公平地位

p.s.这个问题如果用学术范回答的话,确实可以写成论文形式来长篇大论。我就不费那个力气了,以上回答,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一个人无论做的事看起来多么可恨可恶,但是在被法庭审判定罪之前,都应当被视为无罪之人,享有法定的权利,通过法庭审判就是给他一个洗清自身犯罪嫌疑的公正公平的机会和场所,由于嫌疑人通常都被依法限制了人身自由,加上绝大多数人都对法律知识和法律赋予[_a***_]的正当权利缺乏认识,嫌疑人无法收集有利于证明自己无罪或轻罪的证据,也不懂得如何在法庭上为自己辨护,所以要由律师来邦助保障嫌疑人的法定***,邦助他们收集证据有必要时替嫌疑人在法庭上进行辩护。法治精神首先是要求人掌握公权力的执法者要建立起对每一个未经法庭审判的嫌疑人***用无罪推定原则,其次是要求全体公民都树立起律师是每个公民法定***的最后一道保障这个概念。律师为嫌疑人辨护不是去保护坏人,而是在保护所有人的法定人身权利。

辩护人都觉得犯罪嫌疑人该死的时候怎么办?怎么辩护?

辩护人,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以下就是辩护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1.辩护人有义务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材料和意见,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看管场所的规定。

  3.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规则。

  4.未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许可,不得向被害人或被害人提供证人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5.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伪造证据,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行为。否则,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刑法第306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

  6.辩护人应当向***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

  另外,根据律师法第33、35、36、42条以及第29条第2款的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还应当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1)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也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2)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

这个犯罪嫌疑人可能犯下的罪行情节和造成的结果对社会影响究竟有多恶劣啊,就连辩护人都觉得他该死呢!?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如果真切感觉到嫌疑人很该死——那这个人一定是个失败的辩护人。说明他的情绪容易受到对方(受害方)的呈堂证供的干扰,导致他弱化或失去理性的判断能力因为辩护人首先得遵守自己的职业规则,就像普通人工作时要遵守自己所在单位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一个道理;辩护人该做的就是从逻辑严密的“证据”中寻找“漏洞”、从依据法律条文量刑的过程中权衡轻重,尽量为自己的辩护对象争取到最大、最有利的量刑结果;这才算是尽到了自己对辩护对象应该负的责任;同时又遵守了这个职业的规则;更展现出了自己精准的业务水平。

大约该是这样做吧?作为外行人来回答这个问题,我只能想到这种程度。

如何对被控特大贷款诈骗罪的主要涉案人员进行有效辩护?

法律面前***平等,任何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纪。

对于为特大******罪涉案人员的辩护:

一、遵守法律

二、尊重***

三、以法律为准绳,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以犯罪人员提供线索为量刑情节。还原事实,惩戒罪恶。

四、以上是作为辩护律师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人格。

******通常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辩护:

1.定罪方面, 辩护人通常都倾向于往骗取***罪方面进行辩护。因为骗取***与******有很多相似的地方,然而在追究刑事责任方面骗取***比******轻得多。二者在客观方面都虚构了事实或者隐瞒了真相,从而获得了的***,其关键性的不同就在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只是非法使用的目的,但具有归还的意思;******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占为己有没有归还的意思。然而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是一个主观的东西,不好确证,往往通过客观方面进行推定,既然是推定就允许反证,因此,这一点就往往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追刑方面,骗取***与******存在巨大的差异。 骗取***的追刑标准为骗取***100万元,******的追刑标准为******2万元。骗取***相对于******属于轻罪,判刑相对较轻,骗取***的最高刑期为七年***,******最高刑期为***。因此,涉及到******的辩护, 往往都倾向于往骗取***方面辩护。

2. 量刑方面,主要主张多个从轻减轻的情节。比如:有自首立功情节,有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有积极归还***,积极减少或者挽回损失,属于初犯,积极认罪,悔罪,属于从犯等等情况

3. 当然也存在有无罪辩护的情况,然而进行无罪辩护风险很大。 因为既然被控为特大******,那么多多少少都存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材料等情况,虽然你可以主张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但是仍然可能构成骗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刑事辩护逻辑的力量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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