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杭州保姆纵火案刑事辩护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杭州保姆纵火案刑事辩护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杭州保姆纵火案为什么换辩护律师?
谢邀🙏杭州保姆纵火案己经进入司法审判程序,第一次开庭由于被告律师退庭,而休庭。庭审中被告律师提出此案应由异地来审,我个人觉得理由不充分。从律师行业的行规来评论,此次党律师退庭的行为,涉嫌严重违反法庭规则,擅自退庭,己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日前,广州市律师协会发出《关于对党琳山律师进行立案调查的通报》,表示已正式决定对党琳山律师涉嫌执业违规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党律师既然己嫌弃违规,那也就不能再参与本案的辩护工作了。
既然你问了,我就回答一下,具体这个案情就不用说了,地球人都知道里面有猫腻,只不过辩方律师想把这个猫腻给放在阳光下晒出来。莫、死有余辜。这起案件沸沸扬扬,一是莫的犯罪导致的重大伤亡。二是物业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失职。因为消防设施不能立即启用导致救援超时。超时意味着更大的伤亡。
在案件第一次庭审时,从检察院到法院都在掩盖或者说是淡化物业公司的责任,从辩方律师提出检方出示相关证据证人到没有回应,公检法也没有理由拒绝回应。这个案子已经被公检法给划定了一个框框,就是尽快结案,不牵扯物业公司,消防部门。也是相关涉及方的共识。就是没有一个部门,没有哪怕一个相关领域的专家来揭示真相。真相是对死者家属的尊重。是对未来相同案件的一个模板,也是对以后的物业公司操守的鞭策。可惜都没有。只有公检法,物业公司主观对案件的野蛮干涉。
再来说:辩方律师第一次退庭,违法吗?不违法吧?他只是在行使辩方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在嫌疑人看到辩方律师能够给自己强力辩护的时候,我想不出,嫌疑人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更换律师。再坏的人也惜命。把或许能够保命的律师更换掉……嫌疑人一定是疯了。不然:就是杭州的公检法在侮辱法律,侮辱大众的智商。
如何看待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辩护律师党某,涉嫌干扰诉讼进行和利用网络炒作被调查?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种人,为了钱,真是什么事都做的出来,对不起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正当当的辩护,不管怎么样,大家都不会说什么。但是想通过混淆视听等***的方法来干扰司法公平,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几天逐渐冷静了。党律师杀身成仁,可怜。被害人也在追问绿城物业和消防真相,匆忙***不在一时。实际上,莫求死也是给被害人一个交代。绿城这么有名的企业,一点小火竟然无人生还,难道不需要消防下一个结论吗?律师其实很可怜,管辖异议口头驳回,看守所会见被拒绝,中途退庭被处分。追求程序正义追问真相告慰死者是党律师本意,竟然被人民嘲讽追杀,可悲啊。
谢邀!
热播剧《人民的民义》中,介绍了一部小说《天局》,讲的是“棋痴”在严寒的冬夜以石为子,与幻想中的冷血天人搏杀,最后以自身充当一枚黑子,跪死在棋盘一角而锁定胜局、“胜天半子”。
在大观君看来,这位律师也颇有与天下棋的意思。退庭的后果,作为律师他应该是清楚的。既然清楚,为何还要这么做?为钱、为名?饭碗都要打碎了,且***声讨,何来名、钱?
为了让毒保姆多活几天?除非是至亲关系,否则犯不着冒如此大风险,走如此之"险招"。
再说点题外话,美国911有一个镜头大家可能有印象,飞机撞世贸大厦后所有人沿楼梯往下跑,但有一队人逆向往上冲,他们就是消防队员。难道他们不知道危险吗?他们当然比任何人都知道,但这是职责所在。
除非,有一个前提,确认上面己没有人了。因为正确的排序是:救人>自身安全(职责)>救财产。
而本案中的女主人,从打出最后一个电话,到被发现遇难,和她的孩子们整整经历了两小时。律师要求[_a***_]更多的证人,以更多了解这120分钟的生死时刻过程中,外面所发生的点点滴滴,这个要求,听上去似乎并不过分,但根据他的说法,***并不接受他的要求,一共只询问了两各消防队员,而且还不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
如果真是这样,虽然仍觉得律师退庭的做法不妥,但却认为其诉求却有其合理之处。
只是,走了这步险棋,能否上演"胜天半子"的故事,真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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